上海凌翰物流有限公司--上海到河南专线
首 页    公司简介    服务体系    服务流程    新闻中心    车辆展示    大件运输   在线留言    联系我们
  精品专线
上海到郑州货运专线
上海到开封货运专线
上海到洛阳货运专线
上海到平顶山货运专线
上海到安阳货运专线
上海到鹤壁货运专线
上海到新乡货运专线
上海到焦作货运专线
  联系我们
电话: 021-66083649
  021-66083796
  021-66083797
传真: 021-66082638
手机: 15601851830
  13166003633
邮箱: wuliuqiye@126.com
  图片展示
上海到河南省物流公司
新闻中心
 

检察院经审

来源:郑州物流 发布时间:2010-8-8 点击数:
 

今后一段时间内,对于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诽谤案件,受理的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属于公诉情形并有逮捕必要的,在作出批捕决定之前应报上一级院审批。”这一规定是记者昨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的。 上海郑州物流

  “办案质量是侦查监督特别是审查逮捕工作的生命线。批捕案件质量不高甚至错捕,不仅严重侵犯当事人的权利,而且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公信力,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。”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强调。

  据了解,有些地方办理的诽谤案件出现的一些问题,侵犯了当 上海郑州物流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对此,该负责人强调,办理诽谤案件要严格审查把关。一要准确把握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,不能把对个别领导干部的批评、指责乃至过激的言语当做诽谤犯罪来办。二要严格把握诽谤案件自诉与公诉的界限。属于自诉的,应当建议侦查机关撤回或者作出不予批捕决定。三要建立批捕诽谤案件报上一级院审批的制度。今后一段时间内,对于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诽谤案件,受理的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属于公诉情形并有逮捕必要的,在作出批捕决定之前应报上一级院审批,以便帮助基层院排除干扰,确保办案质量。 上海郑州物流

 

版权所有©:上海凌翰物流河南省分公司--上海到郑州货运--上海到河南省专线 电话:021-66083649/66083796/66083797
手机:15601851830/13166003633 详细地址:上海市真南路1111弄16幢205(国际包装城) 上海到重庆物流 上海到石家庄物流 上海到西宁物流 上海到南京物流 上海到北京物流 上海到沈阳物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