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到郑州货运信用卡是设密码安全,还是不设更有利?卡被非法复制了,银行该担负什么样的责任?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,广东2011年因银行卡疑似被克隆而向人民银行投诉数是2010年的近9倍。而今年1到7月,全省法院新收信用卡纠纷案件13096宗,同比增长17.30%。其中,“克隆卡”引发的纠纷成为了当前民商审判的新问题。 针对近年广东省“克隆卡”纠纷高发态势,昨日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三大银行卡民事纠纷典型案例,并对如何在持卡人和发卡人之间寻求利益平衡,合理界定各方的责任比例等问题做出分析。此外,也有业内专家建议,国内通用的磁条式银行卡是引发“克隆卡”纠纷的根源,快速推行金融IC卡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。
http://www.zhengzhouwl.cn/zhuanxianthree.htm
http://www.zhengzhouwl.cn/zhuanxianfour.htm 案情:2009年4月7日,康先生在员村吃饭时丢了钱包,里面有身份证、涉案信用卡等。由于信用卡上没有个人照片,也没有设密码,康先生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办理了停止支付手续,并且在当晚8时16分向警方报警。可即便如此,还是被行窃者捷足先登。上海到郑州货运信用卡已在当晚7点59分在百佳超市天娱广场分店被盗刷了10538元。 争议:商户的义务是比对签购单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是否一致,现在信用卡丢了,无法确认背面签名就是康先生本人所为,所以签购单上的“假签名”也可能与信用卡背面一致。换句话说,康先生也不能保证卡背后的签名就是他本人的。同时,商户不是专业人士,无法鉴定笔迹真假。判决:10538元的损失,康先生自负30%;百佳超市负担70%。 http://www.zhengzhouwl.cn/news/sdgfhgjfdsfdgfhgjgfhd.htm 法官解读:在信用卡丢失前,康先生已多次使用涉案信用卡,倘若商户的推理成立的话,那么在以往的惯常消费中,康先生将无法完成。所以,信用卡背面的预留签名倘若不是康先生本人所为,等于是在自我设限,不符合常理。因此,推定两者一致,并将康先生本身的签名与涉案交易签购单上签名比对比较合理。结果证明百佳没有尽到很好审查签名责任,应当负一定责任。同时,对于康先生本人,其没有很好地保管自己的信用卡导致被偷盗和冒用,本身也存在过错,因此要自负一定比例的责任。 案情:张先生在建行申领一张借记卡,并在卡内存入1万元。上海到郑州货运同年9月13日17时59分12秒,张先生进入建行金海花园支行的ATM上取款100元后离开。令他没有想到的是,短短30多秒,其银行卡的账户信息和密码全部被复制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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